"派頓"點亮點眼液

国家: 台湾

语言: 中文

来源: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,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)

下载 资料单张 (PIL)
03-12-2020
下载 公众评估报告 (PAR)
10-04-2020

有效成分:

HYDROXYPROPYLMETHYLCELLULOSE(EQ TO HYPROMELLOSE)(HPMC)

可用日期:

臺灣派頓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東路50號 (83748073)

ATC代码:

S01XA20

药物剂型:

點眼液劑

组成:

HYDROXYPROPYLMETHYLCELLULOSE(EQ TO HYPROMELLOSE)(HPMC) (9600015500) 8.0MG

每包单位数:

塑膠瓶裝

类:

製 劑

处方类型:

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

厂商:

臺灣派頓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東路50號 TW

治疗领域:

artificial tears and other indifferent preparations

疗效迹象:

暫時緩解因眼睛乾澀所引起之灼熱感與刺激感。

產品總結:

有效日期: 2025/02/17; 英文品名: TEN-NON EYE DROPS "PATRON"

授权日期:

2000-02-17

资料单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GMP
藥品
衛署藥製字第
043540
號
“
派頓
”
點亮點眼液
Ten-non Eye Drops”Patron”
【成
分】:每毫升中含有﹕
Hydroxypropyl Methylcellulose----------------8.0mg
【賦
形
劑】:
Polyvinyl Pyrrolidon
e、E.D.T.A. Disodium、Sodium chloride、
Boric
Aci
d、
Benzalkonium Chlorid
e、Sodium Borate(Borax)、
Purified
Wate
r。
【適
應
症】:暫時緩解因眼睛乾澀所引起灼熱感與刺激感。
【用法用量】:一天
3
至
4
次,每次
1
至
2
滴。
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。
【副作用】:
某些病患使用後眼部會產生紅、腫、熱、痛、刺激感。
【注意事項】:
1.
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。
2.
避免陽光直射,宜保存於陰涼之處。
3.
使用前,請洗淨雙手。
4.
請依照藥品標示使用。
5.
過期眼藥水,請勿使用。
6.
瓶裝之眼藥水,開瓶 28 天(四週)後請勿繼續使用。
7.
藥液混濁、變色或出現異物時請丟棄。
8.
為避免污染藥品,使用時請勿碰觸藥瓶瓶口,並避免與他人共用,或以其他
容器承裝。
9.
使用兩種眼藥水時,建議間隔 5 分鐘以上。
10.
使用眼藥水與眼藥膏時,請先使用藥水,間隔 10
分鐘以上再用藥膏。
11.
佩帶隱形眼鏡時,請勿點用含防腐劑及含懸浮液之眼藥水。
【警語】:
1.
若有以下情況發生時,應停藥立即就醫:
(1)
連續使用三天(或 72 小時)症狀仍未解除。
(2)
使用後產生眼睛劇痛、持續視力模糊或眼睛持續發紅、腫、熱、刺激感。
(3)
發生過敏反應。
2.
對本藥之主要成分、防腐劑或其他賦形劑過敏者,不建議使用。
3.
正在接受醫師治療或醫師處方眼藥之患者,不應自行購買使用。
【儲存】:儲存於 25℃以下。
【包裝】:100 毫升以下塑膠瓶裝。
臺灣派頓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
高雄市岡山區為隨東路
50
號
TE
L:07-621612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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