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: 台湾
语言: 中文
来源: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,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)
MEFENAMIC ACID
太田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民族一路2巷27號1樓 (14076141)
M01AG01
膠囊劑
MEFENAMIC ACID (2808401800) 250MG
瓶裝
製 劑
須由醫師處方使用
台灣陽生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屏東縣屏東市龍華路381號 TW
mefenamic acid
肌肉痛、背痛、牙痛、月經痛、產後痛、手術後疼痛及關節炎痛
有效日期: 2026/05/25; 英文品名: POUTANON CAPSULES "TAITEN"
1976-07-17
非類固醇消炎‧鎮痛劑 " 太田 " 博多能膠囊 POUTANON CAPSULES "TAITEN" 衛署藥製字第 010325 號 本藥主成分 Mefenamic Acid 係 Anthranilic Acid 之 衍生物,為兼具中樞性鎮痛及末梢性抗炎作用之 非類固醇消炎劑,於牙科、骨科、婦產科、整形 科、小兒科等各科領域已被廣泛應用,並呈現優 越的臨床效果。 「成分」每膠囊中含: Mefenamic Acid 250mg LACTOSE (MILK SUGAR) 「作用」: 1 ﹒本藥為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劑,其具有非類固 醇消炎藥物之鎮痛、消炎二大特性,適用於各類 型疼痛之治療。 2 ﹒本藥投與後,於 30 分鐘內即能發揮消炎、止 痛效果,且於 2~4 小時即可到達最高血中濃度, 蛋白結合率為 99% ,其血漿半衰期約 3 小時。 3 ﹒本藥口服投與後主要經由肝臟代謝,約 50~70% 以結合型代謝物從尿液中排泄,剩餘 20~25% 由糞 便中排除。 「適應症」: 變形性關節痛、腰痛、神經痛、頭痛、副鼻腔炎、 經痛、產後疼痛、牙齒痛、手術後及外傷後疼痛。 「用法‧用量」 成人:初劑量為 2 錠 (500mg0) ,以後每 6 小時服 用一錠。如藥應避免空腹服用。 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。 「禁忌症」: 1 ﹒消化性潰瘍患者。 2 ﹒重症之血液異常患者。 3 ﹒重症之肝障害患者。 4 ﹒重症之腎障害患者。 5 ﹒患有 Aspirin 氣喘或曾有該病歷之患者 6 ﹒對本藥過敏之患者。 「一般注意」: 1﹒消炎鎮痛劑之治療乃為對症療法而非原因療 法。 2﹒使用於治療慢性疾病(慢性風濕性關節炎、變形 性關節炎)時應考慮下列事項: A﹒長期投與時,須定期作臨床檢查(尿液檢查、血 液檢查、肝機能檢查),如有異常現象發生時,則 須採取減量或停藥等適當措施。 B﹒考慮採用非藥物性療法。 3﹒使用於治療急性疾患時,應考慮下列事項: A﹒對於急性炎症須考慮其病痛及發熱程度而給 藥。 阅读完整的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