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: 台湾
语言: 中文
来源: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,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)
AMPICILLIN (TRIHYDRATE)
聯邦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69號6樓 (33744404)
J01CA01
懸液用粉劑
AMPICILLIN (TRIHYDRATE) (0812609360) 1.5GM
瓶裝
製 劑
須由醫師處方使用
聯邦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蘆洲區正和街19號 TW
ampicillin
葡萄球菌、鏈球菌、肺炎雙球菌、腦膜炎球菌及其他具有感受性細菌引起之感染症
註銷日期: 2015/05/08; 註銷理由: 許可證未申請展延; 有效日期: 2014/05/25; 英文品名: AMPICILLIN POWDER FOR ORAL SUSPENSION "C.Y."
已註銷
1976-12-30
"聯邦" 安比西林 口服懸浮液用粉 Ampicillin Powder for Oral Suspension "Union" 衛署藥製字第 11490 號 本劑是一種半合成廣效性青黴素,不但對青黴素-G 有感受性之革蘭氏陽性菌有效,對大部份易致病的 革蘭氏陰性菌也有效,本劑與氨黴素、四環素同屬廣 效性抗生素,唯本劑沒有毒性且在胃酸中極安定, 口服可迅速由腸道吸收,且在 2 小時之內達到最高血 中濃度,並可維持 4~6 小時之久,本劑在血液中較少 與血清結合,故其抗菌活性不受血清之影響,較他 類之青黴素製劑更為有效。 「成分」:Each Gm. Contains: Ampicillin Trihydrate 50mg(力價) 60ml.塑膠瓶裝,每瓶30公克乾粉中含有15Gm Ampicillin。(力價) 「作用」: 殺菌範圍包括: 革蘭氏陽性菌--溶血性與非溶血性鏈球菌,無青黴 素酶葡萄球菌、肺炎雙球菌、梭狀桿菌、結膜乾燥症桿 菌。 革蘭氏陰性菌--流行性感冒嗜血菌、大腸菌、奇異變 型桿菌、布魯氏菌族、沙門氏菌、志賀氏菌、淋病奈氏 菌,腦膜炎奈氏菌。 「適應症」: 葡萄球菌、鏈球菌、肺炎雙球菌、腦膜炎球菌及其他具 有感受形細菌引起之感染症。 「用法˙用量」: 本劑以口服投與,適宜治療有感受性之革蘭氏陽性 菌及陰牲菌所引起之感染症: 呼吸道、皮膚及軟組織感染症--肺炎、支氣管炎、膿毒 性喉痛、咽喉炎、中耳炎。 孩童及體重在 40kg.以下者—25-50mg./kg./day,平 均為每 6-8 小時服用一次。 成人:每 6 小時服用 250mg。 胃腸道感染症:腸炎、傷寒、細菌性痢疾、副傷寒。 孩童及體重在 40kg.以下者—50-100mg./kg./day, 平均為每 6 小時服用一次。 成人:每 6 小時服用 500mg.,重症者酌增劑量。 生殖泌尿感染症:膀胱炎、腎盂腎炎、尿道炎、產褥熱、 淋病。 孩童及體重 40kg.以下者—50-100mg./kg./day,平 均為每 6 小時服用一次。 成人:每 6 小時服用 500m 阅读完整的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