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: 台湾
语言: 中文
来源: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,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)
ACETAMINOPHEN (EQ TO PARACETAMOL)
新喜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市鹽水區孫厝里孫厝寮4之6號 (72175181)
N02BE01
錠劑
ACETAMINOPHEN (EQ TO PARACETAMOL) (2808000100) 500MG
塑膠瓶裝;;PTP 鋁箔盒裝
製 劑
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
新喜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市鹽水區孫厝里孫厝寮4之6號 TW
paracetamol
退燒、止痛(緩解頭痛、牙痛、咽喉痛、關節痛、神經痛、肌肉酸痛、月經痛)。
有效日期: 2024/05/25; 英文品名: ATON TABLETS (ACETAMINOPHEN) "NCP"
1981-07-17
1 衛署藥製字第 023954 號 〝新喜〞 壓痛錠 (乙醯胺酚) Aton Tablets “N.C.P.” (Acetaminophen)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【成 分】 Each Tablet Contains : 有效成分及含量: ACETAMINOPHEN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500MG 賦形劑: Starch Pregelatinized 、 Magnesium Stearate 、 Starch 【用途 ( 適應症 ) 】: 退燒、止痛 ( 緩解頭痛、牙痛、咽喉痛、關節痛、神經痛、肌肉酸痛、月經痛 ) 。 【注意事項】 _ _ _1._ _ _ 為防止兒童誤食,請妥善保管。 _ _ _2._ _ _ 避免陽光直射,宜保存於陰涼之處。 _ _ _3._ _ _ 除非有醫師、藥師或藥劑生指示,請注意下列事項: _ _ (1) 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。 _ _ (2) 服用本藥時不得併服其他藥品。 _ _ _4._ _ _ 勿超過建議劑量,若有不適情況產生,應立即停藥就醫。 _ _ _5._ _ _ 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。 _ _ 【用法用量】: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,若症狀持續,則每 4~6 小時可重複服用,每 24 小時內不可超過 4 次。成人每 次 1~2 錠, 12 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; 6 歲以上未滿 12 歲,每次 1/2~1 錠; 3 歲以上未滿 6 歲,每次 1/4~1/2 錠; 3 歲以下之嬰幼兒,請洽醫師診治,不宜自行使用。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,再視 症狀增減用量。 【警 語】 _ _ 1. 服用後,若有發疹、發紅、噁心、嘔吐、食慾不振、頭暈、耳鳴、喉嚨疼痛、心跳加速、排尿困 難、視覺困難等症狀時,應停藥立即就醫。 _ _ 2. 除非醫師、藥師或藥劑生指示,請遵循下列情況服用: _ _ (1) _6_ 歲以下不建議自行使用。 _ _ (2) 曾經因本藥引起過敏症狀者,不得使用。 _ _ 3. 患有肝、腎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之患者,服用本藥前,應先請教醫師、藥師、藥劑生。 _ _ 4. 除非有醫師、藥師、藥劑生指示,不得倂用其他綜合感冒藥、鎮咳袪痰藥、鼻炎藥物或抗過敏藥及 解熱鎮痛等藥物。 _ 阅读完整的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