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: 台湾
语言: 中文
来源: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,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)
ATROPINE SULFATE
臺灣派頓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里1鄰為隨東路50號 (83748073)
S01FA01
點眼液劑
ATROPINE SULFATE (1208000530) MG
塑膠瓶裝
製 劑
限由醫師使用
臺灣派頓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東路50號 TW
atropine
散瞳、睫狀肌麻痺。
有效日期: 2027/06/11; 英文品名: Apine Ophthalmic Solution 0.125%“Patron”
2007-06-11
cGMP 藥品 “派頓” 目欣 眼藥水 0.125% 衛署藥製字第 048812 號 G-9660 APINE OPHTHALMIC SOLUTION 0.125% “ PATRON ” 【說 明】:本品是一種無菌使用於眼部之局部抗乙醯膽胺作用劑。 【成 分】:Each ml contains:Atropine sulfate……………………1.25mg 【賦 形 劑】:E.D.T.A Disodium, Benzalkonium Chloride, Sodium Chloride, Purified Water. 【臨床藥理】:本品是一種 anticholinergic 劑,由節後膽鹼神經直接作用於平滑肌和淚腺,它們的藥 理作用是由於阻止乙醯膽胺的類副交感神經作用。 【適 應 症】:散瞳、睫狀肌麻痺。 【用法用量】: A:用於睫狀肌痲痺性折射(屈光)時:局部用於結膜,1 天 1 ~ 2 次,每次 1 滴。 (1)嬰兒(大至 1 歲):使用濃度:0.125%,或由醫師指示使用。 (2)小孩(1 至 5 歲):使用濃度:0.25%,或由醫師指示使用。 (3)小孩(5 歲和大於 5 歲,且是藍虹膜者):使用濃度:0.25%,或由醫師指示使用。 (4)小孩(5 歲和大於 5 歲,且是暗虹膜者):使用濃度:0.5%或 1%,或由醫師指示使用 B:用於葡萄膜炎時:局部用到結膜,使用濃度:0.125%至 1%,1 天 1 ~3 次,每次 1 滴。 C:用於手術後瞳孔放大時:局部用到結膜,使用濃度:0.5%或 1%,1 天 1 ~3 次或由醫師決定, 每次 1 滴。 【類 別】:本藥限由醫師使用。 【禁 忌】: 1. 本品不能用於青光眼,或有窄角性青光眼傾向之病人。 2. 本品不能用於先前對 atropine 產生嚴重全身性反應之小孩。 【警 告】:過量使用於小孩和對某特定過敏體質者,可能會產生全身中毒症狀時,應停止使用和使用 適當藥物,如述於“過量”部份治療。 【注意事項】:本品應置於小孩拿不到的地方。 【致癌性、突變性、不孕症 】:還沒有產生這些病例之研究報告。 【懷孕婦女】: 1. 本品還未做動物生殖研究,也不知道是否能夠造成胎兒傷害, 阅读完整的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