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: 台湾
语言: 中文
来源: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,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)
ASPIRIN;;CAFFEINE
利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906號 (56112203)
N02BA51
錠劑
ASPIRIN (2808600300) 350MG; CAFFEINE (2820000400) 30MG
塑膠瓶裝
製 劑
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
利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906號 TW
acetylsalicylic acid, combinations excl. psycholeptics
退燒、止痛(緩解頭痛、牙痛、咽喉痛、關節痛、神經痛、肌肉酸痛、月經痛)。
有效日期: 2028/05/25; 英文品名: ASPIRIN CAFFEINE TABLETS "LITA"
1982-09-03
解熱鎮痛劑 〝利達〞 APT 阿斯匹寧—咖啡因錠 A s p i r i n — C a f f e i n e Ta b l e t s 〝 L I TA 〞 【成份】每錠含: 主成份:Aspirin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350mg Caffeine anhydrous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30mg 賦型劑:Povidone K-30、Magnesium Stearate、Powdered Cellulose、Di-Tab、Lactose Starch Granule 【適應症】 退燒、止痛(緩解頭痛、牙痛、咽喉痛、關節痛、神經痛、肌肉酸痛、月經痛)。 【用法用量】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,若症狀持續 ,則每4 ~ 6 小時可重複服用,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。 飯後半小時內服用為宜。成人每次1錠,12歲以上,適用成人劑量。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。 【注意事項】 一.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。 二.避免陽光直射,宜保存於陰涼之處。 三.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,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。 四.勿超過建議劑量,若有不適情況產生,應停止使用並請教醫師藥師藥劑生。 五.不得併服(用)含酒精飲料。 【警語】 一、服用後,若有發疹、發紅、噁心、嘔吐、食慾不振、頭暈、耳鳴等症狀時,應停藥並就醫。 二、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或醫師指示,請遵循下列情況服用:曾經因藥物引起過敏症狀者不得使用。 三、服用本類製劑三天後,發燒、疼痛症狀未見改善,應停藥就醫。 四、成人不得連續服用本類製劑超過7 天,小孩不得超過 3 天,視情形需要,繼續服用本類製劑前, 請洽醫師。 五、本藥含Aspirin,應注意下列事項: 1.懷孕第1、2期婦女:除分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,不得自行使用。懷孕第3期婦女:不得使用。 2.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,因可能造成胃出血。 3.本藥不得使用於 12 歲小孩以下,亦不得使用於 18 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之水痘或或流行性感冒 症狀之解除。因其可能與一種罕 阅读完整的文件